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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创赛 > 创赛动态 > 通知 |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通知 |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2022-06-07 12:02:47
广州华商学院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1.本次大赛面向广州华商学院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本科生。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赛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各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一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二)赛道安排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三)赛道要求(详见附件赛道方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概念的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校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

1.高教主赛道主要是将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分组要求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其他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红旅赛道。红旅赛道主要面向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创新创业项目,具体分组要求如下:

(1)公益组

①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

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

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②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二、校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5月16日前)

参加校赛的团队,须同时在各院系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只选择其一报名无效,不作为各院系参赛指标和学生加分依据。

(二)项目评审

1.初赛。各院系需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评审会,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出进入复赛项目。

2.复赛。复赛项目根据要求提交进一步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书、PPT和视频等),由专家评审组评审出参加决赛的项目。

3.决赛。通过现场路演与答辩,决出校赛各级奖项。

(三)优秀项目辅导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为校决赛评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并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三、大赛奖项

(一)竞赛资金奖励

本次校赛拟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个,同时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保障与激励办法 (试行 )》(华商院〔2021〕92号)对参赛师生进行奖励。

(二)组织奖

校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院系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牌匾和奖金。

(三)配套支持

对校赛表现优异的项目学生,将优先推荐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及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在5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3项目计划书和附件4报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681083583@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第八届“互联网+”参赛材料,各参赛团队项目材料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请注意附件3首页右上角的编号需和附件4的序号保持一致。

2.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联系人:陈老师020-82451485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共青团广州华商学院委员会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广州华商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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